
教育孩子是教师与家长共同的责任,但责任主体和内容不同,不能相互转移或替代。
根据2026年3月全国两会期间多位代表的发言及教育部相关政策,可明确以下分工:
教师的核心责任
专业教学任务:
包括课堂教学、作业批改、学情诊断、课后辅导等,属于学校和教师的法定职责 。教师不能把作业布置给家长,让家长代批作业,代检查等等。
知识传授与能力培养:
教师是专业教育者,应主导学生的学业发展和校园内的行为规范 。学生成绩好坏,作为班主任、任课老师具有一定的责任。
当然,也不全部是由学校老师决定的,家长的基因好坏,学生从小到大学习习惯的培养,家长是否溺爱,在家里面任由孩子自作主张不加干涉也对学习有影响。
不得将教学任务转嫁给家长:
教育部多次明确禁止要求家长批改作业或代替完成教学任务 。那些从幼儿园到小学到初中等各个年龄阶段,由家长协同孩子共同完成的作业,尽量少布置。
家长的核心责任
家庭教育主体责任:
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,重在品德塑造、习惯养成、情感陪伴与言传身教 。
孩子是看着父母的背影长大的,家长的一言一行、一举一动,在孩子幼小的心灵中留下了很深的印记。一定要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,不要以为全部都是由学校老师管的,品格等的教育培养重点在家长。不要小的时候不管溺爱,大的时候管不了后悔。
营造家庭学习氛围:
通过阅读、沟通、劳动实践等方式支持孩子成长,而非替代教师批改作业或辅导学科知识。
在家里面尽量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,陪着孩子一起进行亲子阅读,一起做游戏,有问题尽量多沟通,多参与各种家务劳动等,让孩子不仅会学习,而且会生活。
配合而非包办:
家长应与学校协同,但不应成为“编外教师” 。家校配合才能共同教育和管理好孩子,互相不要指责,互相不要布置额外的任务,应该协同培养好孩子。目标是一致的,而不是对立的。
原则
各司其职、各有所长:
学校负责“教书”,家庭侧重“育人”;两者互补,而非替代 。当然,学校也有育人的职责,尽量对孩子在人生观、价值观、世界观等方面进行正向引导,培养成社会需要的,有责任有担当,积极优秀上进的阳光青年。学生在家里面遇到一些学科方面的问题时,家长在能力范围内也进行适当的指导。
禁止职责转移:
无论是学校“甩锅”给家长,还是家长当“甩手掌柜”,都违背家校共育初衷 。孩子是家庭的孩子,也是学校的孩子,更是全社会的青少年,大家要本着为孩子的初衷,教育好孩子,托举孩子,让他得以健康成长。
家校共育不是责任转移,而是优势互补。孩子是我们的未来,大家一起努力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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